由文化和旅游部主辦,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中國國家畫院、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承辦的“第九屆全國畫院美術作品展覽”將于2025年底至2026年初分兩個階段分別在廣州藝術博物院(廣州美術館)和中國國家畫院舉辦,應展覽組委會安排,福建區域的投稿作品收件工作由福建省畫院統一負責。展覽詳情詳見附件《中國國家畫院 第九屆全國畫院美術作品展覽征稿啟事》,現將展覽初評收件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展要求
參選畫家范圍:福建省畫院專職畫家(含退休畫家)、福建省畫院特聘畫家、地市級公辦畫院專業畫家、特邀投稿畫家等等。作品具體要求如下:
(一)作品應為2023 年以來的新創作品,體現較高藝術水平,內容積極向上。
(二)作品類型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粉)、綜合材料及書法篆刻等。
(三)作品尺寸裝框后不得超過250cm(高)×200cm(寬)。雕塑作品最長邊尺寸不得大于 120cm,重量在180 公斤以內,材質應選擇不易損壞的硬質材料。
(四)每人限提交1件作品。
(五)不得以復制品、印刷品或仿制品參評。
二、評選程序
(一)初評收件
收件要求:參加初評的作品需拍攝制作為10寸照片,照片背面粘貼填寫“第九屆全國畫院美術作品展覽參評作品信息表”(附件1)。參選作品照片請寄送至福建省畫院。福建省畫院將邀請業內專家,對上報參評作品再進行專業評議。經評議后統一寄送至中國國家畫院參加初評。
收照片時間:2025年8月5日-8月15日
收件人:李覃睿18750103687
收件地址:福州市小柳路87號福建省畫院217辦公室
并將作品照片及信息電子文件發送至郵箱:fjshy1982@163.com
(二)展覽復評收件
福建省畫院根據展覽初評結果通知福建地區入選藝術家提交作品原件。參加終評的作品須自行裝框,背面須粘貼填寫“第九屆全國畫院美術作品展覽參評作品信息表”(附件1)。收件具體信息另行通知。
福建省畫院在完成原作征集工作后,將承擔作品的系統匯總與寄發任務。并承擔包裝、運輸、保險等相關費用,于2025年9月20日前聯絡藝術品運輸公司寄送指定地點。
謹望選送單位積極組織藝術家參加,取得佳績!
福建省畫院